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重庆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为降低我县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扩散风险,维护公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现命令如下:
一、禁止举办婚嫁、祝寿、乔迁、满月等各类酒席,婚嫁日期在管控期内的延期举行,白事活动必须报所在村(居)备案,并严格控制人数。
二、各餐饮经营单位不得承接婚庆、祝寿、团年等各类酒席宴会。
三、县内禁止广场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取消春节送文化下乡等文化旅游活动;各游艺场所、影院、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一律暂停经营活动;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暂停对社会开放。
四、县内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对已
在途团队要及时调整线路,避开疫情地区,合理规划返程线路,做好劝解工作,保护游客健康卫生安全;县内所有景点景区一律关闭。
五、县内暂停全县活禽市场交易、宰杀,禁止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凡违反本令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令自2020年1月26日零时起施行,禁令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