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水利部稽查专家组到秀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对梅江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00年至2014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稽察。结果表明,梅江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总体良好,已建成工程质量好、效益高,惠及秀山、酉阳两县百姓。
梅江河灌区是国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之一,项目包括秀山县、酉阳县。2000年至2014年,重庆市发改革委、水利局、财政局批复实施方案,续建配套和整治改造渠道430.57公里,渠首建筑物8座,渠系建筑物1910座,工程总投资32152万元。累计到位资金2933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7711.02万元,防渗整治和续建配套渠道378.52公里,配套改造建筑物2058座。
在项目实施中,秀山、酉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层层落实责任,加快项目建设。在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封闭运行”的四专一封闭模式进行管理,做到不超标准、不超规格、不超概算,严格按工程概算安排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保证了工程资金的合理使用。同时,在项目建设管理上,强化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建设制、合同管理制;加强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搞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运行管护,大胆探索创新灌区改革,推行了“管理站+管理所+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管理体制。秀山县编委核定灌区管理单位10个,管理人员147人,由县水务局直接管理,为全民所有制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负担60%,自筹40%。2015年落实了维修养护经费253.6万元。
通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原来的“筛子渠”变成了节水渠,“肠梗阻”变成了畅通渠,工程状况明显改善,安全运行能力显著提高。秀山灌片区骨干渠系水利用系数由0.32提高到0.62,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27提高到0.52;灌区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5.6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1.7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470.81万公斤,新增农业生产总值7141.86万元,新增供水能力8097.4万立方米,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