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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处理两起无证砍伐木材案件
2015-07-01 21:56:51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2次 评论:0

近日,我县林业公安局、天馆林业派出所、苍岭派出所、丁市派出所、双泉乡林业工作站联合对两起无证砍伐木材事件进行了立案侦查。

6月16日,双泉乡林业工作站站长张亿接到群众举报,称该乡城墙村3组有大量木材被砍伐。经查,林业工作站并未对此木材砍伐进行相关审批。

该乡分管林业工作副乡长冉宁波带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立即上山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

调查核实,5月16日至6月15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邓某飞在城墙村3组广山岭董某胜的山林中,在未办理相关砍伐手续情况下,用汽油锯滥伐马尾松19株。

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发现了离该事发地不远的该乡箐口村5组村民张某、蔡某君2人在未取得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用汽油锯在箐口村5组大面坡李某安的山林内砍伐了马尾松30余株,经初查,活立木材积达十余立方米。

6月25日,记者与县林业公安局政委田华生、天馆林业派出所指导员石邦旭、双泉乡分管林业副乡长冉宁波、双泉乡林业工作站站长张亿到达事发现场,所见触目惊心。

广山岭里,面口围圆1米以上的马尾松伐桩不少,还有部分木材堆在地上未被运走。

“这是用于运送木材出山的!”张亿介绍,邓某飞还在山里修建了小型公路,然后用三轮摩托车将木材运送到主公路。

大面坡山里,伐桩面积虽不如广山岭大,但数量明显比广山岭多。整个山头到处是伐桩,已经没剩几株活着的马尾松了。

为运送木材出山,张某、蔡某君在山林里开挖了人行道,并在一处深沟上临时搭建了一座木桥。沿途还堆着不少裁切后的马尾松。

田华生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目前,两案已经移交我县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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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酉阳 处理 砍伐 木材 案件 责任编辑:ran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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