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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江村发金银续:村民称男丁可获别墅一套(五)
2012-04-03 07:32:09 来源: 作者: 【 】 浏览:1134次 评论:0
这种个别现象,还要关注,怎么样以一个比较好的方式,让农民知道他在集体资产中占一个什么样的份额,多长时间能有一个什么样的分配,把它变成一个可以预期的东西。”
与此同时,江苏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包宗顺认为,长江村今年给村民发金银应该是其“按股分红”的一种形式,只是分红不是现金,而是以货币在经济学意义上的“一般等价物”——黄金发放而已。
“我认为江阴的长江村、三房巷村、华西村,以及苏州的蒋巷村、永联村等,如今苏南的一批著名经济发达农村社区,基本同属于一种发展类型。其主要特征:一是抓住了社队集体企业的黄金发展期,二是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三是管理层带有浓厚的家族色彩。”包宗顺说。
“首先,这类村办集体企业(集团),更像是一个家族企业,这使他们避免了如一般乡村集体企业那样,因绕不开的产权和经营制度缺陷而由盛转衰,并最终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期彻底转制为股份制民营企业。他的家族并不控股,但肯定是最大的股东,而且事实上企业经营控制权大多数已顺利传承给了家族第二代,且没有迹象表明这种传承不能继续下去。其次,这类村办集体企业的产权是明晰的。如华西集团、红豆集团等许多早已是上市公司,建立了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即便仍然是村办集体企业,至少也早已成立了社区股份合作社,村集体资产(股权)已量化分配到社区每位成员头上,每年年终提取必要的各项提留后,企业的可分配利润在社区成员内部实行按股分红。”
包宗顺总结说,“因此,我的观点是,这类企业应视同一般企业,或宁愿将他们视同家族企业,普通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他们未来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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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江苏 长江 金银 村民 丁可获 别墅 责任编辑:ran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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